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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卖家如何整合优势突围双11?

发布时间:2016-10-27 17:04:25

摘要:前言:一切商业行为的核心都是人。人的需求是所有商业逻辑的第一推动力。用户要内容,那你就必须从熟悉的以产品中心转到以内容中心。偷懒不想做的、不用心没做好的只能被踢出局。

前言:一切商业行为的核心都是人。人的需求是所有商业逻辑的第一推动力。用户要内容,那你就必须从熟悉的以产品中心转到以内容中心。偷懒不想做的、不用心没做好的只能被踢出局。

娱乐化、个性化、互动性是今年双11的是重要特点,阿里对于淘宝达人、直播网红、能提供原创内容的商家的扶持更是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这充分说明:内容竞争已经成为电商竞争的重要维度。

当网红?别想!

商业行为的逻辑从来都是为了建立人的链接,单纯的卖货不是商业的终极目的。

网红,或者说互联网生态下的导购,所做的就是链接商业与人关系的工作。网红本身不生产价值,但因为掌握了关系的链接而在商业的逻辑链条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作为一个精明的商人,与其受制于人不如赤膊上阵:亲身当网红,内容链接粉丝,人格映射品牌,情感赋能产品,回归商业本质——人与人的链接。

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

网红不是你想当,想当就能当。

蓝瘦香菇……



你有才华美貌吗?

你够出位大胆吗?

你是励志模板吗?

你是思聪良辰吗?

不是的话,凭什么奢望成为粉丝千万的超级网红。

做人还是要脚踏实地点。

微网红?是的!

现在电商甚至整个商业大趋势都在由产品中心转向内容中心,内容就是商业与人的链接。在这个信息丰富到冗余的时代,嘈杂的传播生态中,信息很难无损、快速的到达精准用户。卖家们只能在信息泥沼里挣来脱去、直至悄无声息的死掉。电商人必须借社交平台这个老母鸡,靠高度细分、专注粉丝的优质内容养出自己品牌的蛋。

对于大多中小电商来说,经营好一个粉丝10万,铁杆1000的社交账号就够了。粉丝千万固然美好,但我们要相信一个真理:

越网红越普世,越精准越小众。

商业,玩儿的就是精准,10万精准用户比1000万流水粉给力多了。要是还有1000铁杆,那真是DuangDuang的!

为什么要做、能做粉丝10万、铁杆1000的微网红?因为微网红就一个好处:简单耐操。成也欣然,败也亦然。

10万粉丝在手,你有了施展的空间,有了试错的机会,可以试水营销活动,微调改进活动方案,可以曝光店铺,增强品牌知名度,可以在与粉丝的联动中碰撞出品牌的火花,可以聚拢粉丝构建专属自己的社群。



越网红越普世,越精准越小众,做微网红,做小而美,够了。

娱乐化、个性化、互动性是今年双11的是重要特点,对于淘宝达人、直播网红、能提供原创内容商家的扶持更是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这充分说明:内容竞争已经成为成为电商竞争的重要维度。

五个字?够了!

明确告诉你的粉丝:我是干什么的,我会给你带来什么。那你第一步就走通了。然后记住五个字:

品牌的发展趋势是人格化。做好品牌的最佳捷径就是把品牌作为一个明星来打造。做微网红亦然。做自己,就够了!

工业社会,交通便利、通讯即时,但情感却越来越淡漠。情感,是稀缺品。给产品赋予感情,给产品增添人格,那独一无二的优势就建立起来了。

不需逢迎,但须随时变化。同粉丝保持在一个频率上很重要。

当你的内容营销陷入温吞不火的尴尬状态时,问问自己:根基扎实吗?掌握了恰当内容技巧吗?有清晰亮眼的特色吗?有明晰且受支持的价值观吗?这些问题都有同一个源头:“我”与粉丝合拍吗?

这个“富”有两个层次,第一,物质丰富。大家都是利益动物,有红包当然比没红包有吸引力了。这不多说。第二,内容丰富。大家都是感性动物,小资能在你这里找到塞尚、梵高、三毛,愤青能在你这里找到秦始皇、陈庆之、冉闵,粉丝又怎能不爱你呢?研究粉丝,给他们你想给、他们想要的,感情链接自然就建立起来了。

细节决定成败。做微网红最重要一点就是要跟粉丝做朋友。把事情做细,这是微网红成功的关键。网红的内在逻辑就是把尽可能多的粉丝引到一个利用各种手段打造的省略筛选过程、直击消费者内心的圈子中,将产品信息直接传达消费者,进而推销产品获得收益。如果事情做不细,粉丝即使进来了也会马上逃离。

没有网络造势,再好的酒香也飘不出深巷

没有社交沉淀,再多的流量粉丝也是过客。

尽可能多的利用各种互联网平台,尽可能传播自己,并努力沉淀下来成为自己的粉丝。网红、达人、直播、视频也好,直通车、聚划算、钻展、天天特价也罢,都是电商卖货的一个流量入口,你需要做的不是哪个好就一窝蜂不加辨别的做,而是基于自身条件整合各个流量入口,发挥团队协同作战优势各自为政,徒增内耗要不得。

拿微博来说,微博更多的是一个信息广场,他可以把你传播出去,可以把你的影响力做起来,但很难把“购买意愿——成交”之间的空档接续起来。作为一对多的典型,微博博主和粉丝之间的粘性并不能满足成交的需求。但微博就可以简单放弃吗?微博很难促成直接交易,但在舆情控制、售后服务、影响力沉淀方面却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做内容,并不仅仅是促成交易的才是好内容。

拿淘宝达人来说,淘宝达人的核心逻辑就是“现身说法”:只要你买了我的产品,你可以像我一样美/帅,淘宝达人本质上就是个流量导购,但又不仅仅是导购,他们更售卖了一种生活方式、情感认同,这本身就是产品的价值之一。如果只是把淘宝达人做成销货渠道,那就太浪费了。

说到底,微网红也不过是换了一种说法,只要能与客户建立链接,网不网红的也没所谓。不过是效率不同、道路有异罢了。

以产品为布,以内容为线,才能整合多方资源,在双11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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