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禁止6种不正当促销手段有望在“双12”施行
发布时间:2016-01-13 21:01:27
“双12”即将到来,不过许多电商卖家虚假打折让消费者很不愉快。宣名小编了解到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对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6种不正当手段促销予以禁止。该规定有望在“双12”施行。
在高新区工作的李女士最近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今年“双11”她在某网购平台花220元买了一件原价500多元的衣服,不过近日她无意中发现那件衣服价格仅为228元。“明摆着是先提价再降价嘛。”
宣名小编认为,李女士遇到的情况并非个例,网购碰到虚假打折的事情近两年屡见不鲜,《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一旦正式出台,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将有规可依,这将进一步净化网购市场,推动电商行业良性发展。同时,也可以促使消费者按照规定主动投诉举报,减少经济损失。
6种不正当促销手段分别是:
- 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
- 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一页面使用两种标价,以低价格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 明确标示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却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 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 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 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